我所代理委托人赢得发明侵权案

栏目:专利纠纷 发布时间:2016-12-22 浏览量: 366
我所代理安达公司应诉获胜,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专利权人依据“绿化砖”发明专利提出的诉讼请求。

      我所代理安达公司应诉获胜,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专利权人依据“绿化砖”发明专利提出的诉讼请求。专利权人主张被诉产品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要求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索赔60万元。我所在仔细分析了专利与被诉产品之后,明确指出被诉产品缺乏专利的“拼接插槽”和“水位调节盲孔”等技术特征,不属于专利限定结构的技术方案,法院采纳了这些抗辩理由。

     双方此前曾有过交锋,原告庭审后撤诉,此案的判决使得尚不明朗的问题有了明确答案,安达公司可以继续制造、销售涉案产品,在对翔隆更加信赖的同时,又提出了多件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