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隆在湖南高院判决的发明专利侵权案中获胜

栏目:专利纠纷 发布时间:2021-09-02 浏览量: 485
翔隆团队接受湖南芷兰公司和常德园林中心委托,应诉湖南省高级法院审理的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上诉案,高院日前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芷兰公司和常德园林中心再获胜诉。

      翔隆团队接受湖南芷兰公司和常德园林中心委托,应诉湖南省高级法院审理的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上诉案,高院日前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芷兰公司和常德园林中心再获胜诉。
      
本案索赔额80余万元,争议焦点是涉案产品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技术比对一直是翔隆团队的优势之一,翔隆的诉讼代理人在庭审中详尽阐述了被诉产品不具备专利特征的比对意见:被诉侵权产品的插孔、插杆与专利的插槽、插销在设置位置、连接方式和技术效果上均不同,不能实现用一个插销拼接上下左右四个物件;被诉侵权产品中的通孔不同于专利的盲孔,不具有调节水位的作用。此外,被诉侵权产品是否落入专利保护范围是法律判断问题,需由法院经法定程序作出判断,不受第三方咨询意见的影响。湖南高院终审判决的理由与翔隆出具的代理意见一致,确认被诉产品不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合计23696元均由败诉方承担。

      翔隆在不同省市的中、高级法院代理专利诉讼案,用满意的结果赢得了省内外客户的认可和信赖。与此同时,翔隆在各省市法院的诉讼活动中获得了不同的诉讼体验和见识,积累了更加全面的经验和教训,夯实提高为客户服务的能力。

      (图片来自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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