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代理友邦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复审请求获支持,涉案“双层装饰构件”被授予发明专利权。此前,专利局以缺乏创造性为由,驳回了该申请,友邦公司委托我所申请复审。专利局前置审查后仍坚持原驳回意见,复审委遂组成合议组进行审理,确认:本专利的“镂空板”与对比文件的“主体面板”的含义不相同,“内衬板”与对比文件的“箱体”的含义不相同,我所出具的复审理由成立,决定撤销专利局的驳回决定。此后,该专利申请被授予发明专利权。值得注意的是,专利授权文本与申请文本一字不差。
我所与友邦公司合作多年来,已代理该司获得5项发明专利,其中3项是通过复审赢得的。在为该司提供确权服务同时,在代理该司的10余宗侵权诉讼和无效纠纷中均获胜,足以证明翔隆团队可以提供申请、复审无效、侵权诉讼的见得到成效的服务。
此前,我所代理浙大三色公司提出的“亮度测量装置”发明专利复审请求亦获支持,驳回决定被撤销,申请已授予发明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