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隆的诉讼意见获最高法院支持

栏目:专利纠纷 发布时间:2020-12-18 浏览量: 469
涉案的“档位安全刀”是否具有“互锁结构”成为该发明专利侵权案的争议焦点,翔隆团队的律师在最高法院庭审中通过细致

      涉案的“档位安全刀”是否具有“互锁结构”成为该发明专利侵权案的争议焦点,翔隆团队的律师在最高法院庭审中通过细致、客观的阐述,对上诉人否认具备该特征的理由逐一进行反驳,获得最高法院支持,该院知识产权法庭在审后第十个工作日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经过说理辩论,上诉人不再坚持其提出的从属权利要求附加技术特征不具备创造性的主张,并放弃现有技术抗辩,但坚称其产品缺乏“互锁结构”特征,不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对此,翔隆律师指出,被诉产品不仅具备该功能性结构,而且具备实现该功能的具体技术结构,包括锁销、销孔、支持面、退让部等;而专利的复位弹力件仅在安全模式下起作用,并非互锁结构的必要技术特征,上诉人称复位弹力件系互锁结构必要技术特征的观点错误。法院在判决书中否定了上诉人的全部上诉理由和观点,确认被诉侵权具备“互锁结构”特征,落入了专利权人主张的各项权利要求保护范围。

      审理本案的合议庭有3位法官、2位法官助理、1位书记员,他们在庭审后短短10个工作日便做出判决,体现出的审判效率令人印象深刻,同时也反映翔隆代理本案做足功课,将一件不易理解结构和工作原理的产品解释的通俗易懂,为法官正确裁判提供了有价值的意见。

      (图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
1609292949546460A144.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