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隆团队代理请求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一项阻碍同行竞争的“打火机燃烧头”专利权被宣告全部无效,使得请求人在涉及该专利的侵权纠纷中反败为胜,认定被诉产品构成侵权的裁决书因丧失权利基础已被撤销。
地方知识产权局到请求人公司调取“防风直冲打火机”关键组件之一的“燃烧头”,拉开了侵权纠纷的序幕。翔隆团队接受代理委托后,在认为涉案产品未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同时,对该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虽然国知局之前出具的《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认为该专利“全部权利要求未发现存在不符合授予专利权条件的缺陷”,但翔隆团队经过专业仔细的检索,查找到被评价报告遗漏的影响专利有效性的重要证据,以该专利缺乏创造性为由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知局审理后认为权利要求1-6在证据 1的基础上结合证据 2、3 及常规技术手段得到相关技术方案显而易见,不具有创造性,遂宣告其全部无效。
处理涉案专利侵权纠纷的地方知产局在涉案专利权被宣告全部无效后,自行撤销了相关裁决。
本案表明,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结果取决于无效证据。尽管国知局的评价报告肯定了涉案专利的稳定性,但翔隆团队不囿于现状,用另行检索到的扎实证据证明专利的技术特征均为现有技术,其组合缺乏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取得了“一案两胜”的成果。(图片来源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