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是市场竞争的利器,任何企业未经许可,不得以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专利产品。因此,一项受到市场青睐的专利权往往引发权属纠纷,翔隆日前为专利权人赢得一项有商业价值的专利权争议纠纷,掌握了市场竞争的主动权。
专利权人群英公司突然收到一份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得知原告维熙公司要求将涉案专利权判归其所有。因为该专利与双方进出口的产品密切相关,是否拥有专利权成为客户下单的决定因素。翔隆接受群英公司委托后对案件事实和数百页证据进行了仔细认真地梳理和研判,认为原告的主张并不成立,在法庭上有理有据地辩称:诉讼双方虽然签订过协议书,但该协议产品与涉案专利无关;签约前的技术成果与原告无关且原告并未提供由其设计的方案。重要的是,根据在案证据,涉案专利由群英公司完成,是其既有专利基础上的新设计,群英公司作为完成方依法享有专利权。金华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翔隆的辩称成立,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判决驳回维熙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并判决该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
本案原告起诉时,看似证据不少,理由满满、志在必得。但翔隆团队的律师抽丝剥茧,梳理清楚权属纠纷的法律规定和关联事实,举证反驳原告,提出观点和证据均被法院采纳,赢得专利权属,使专利权人信心十足地力争为国家出口创汇。(图片来源于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