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隆再赢决胜局,在山东高级法院代理的上诉案改判胜诉

栏目:经典案例 发布时间:2023-01-18 浏览量: 1106
翔隆团队再获改判胜诉捷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这是翔隆团队近期又一件推翻一审判决的跨省改判胜诉案。众所周知,推翻中级法院判决难度大、二审改判率仅为百分比的个位数,成功来之不易。本案既体现了高级法院的严谨公正,也离不开翔隆团队的坚韧执着力

翔隆团队再获改判胜诉捷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这是翔隆团队近期又一件推翻一审判决的跨省改判胜诉案。本案的关键在于如何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如何确定被诉产品的构成及造型,翔隆给出的答案再显出众品质。

涉案专利是名称为“班台”的办公桌外观设计,原告广东和砚公司认为被告山东旺您檀公司的办公桌采用了其专利造型,向济南市中级法院起诉。该院审理后认为侵权指控成立,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翔隆团队仔细分析了判决书和在案证据,认为侵权判决有失公允,毫不犹豫地代理旺您檀公司提起上诉,明确指出:单件专利与套件专利保护对象不同;公证产品的造型不合常理,该由原告诱导拼凑而成的产品不是适格证据;被诉办公桌为“一”字形而非专利的连体“L”形,两者具有显著不同的视觉效果。山东省高级法院审理后采纳了上述上诉理由,认为公证书显示的产品不合常理,被诉产品不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纠正了一审判决的错误认定,在判决驳回和砚公司诉讼请求的同时,责令该公司全额承担一、二审法院逾万元案件受理费。

众所周知,推翻中级法院判决难度大、二审改判率仅为百分比的个位数,终局逆转实属不易。本案既体现了高级法院的严谨公正,也离不开翔隆团队的坚韧执着,承办律师引入生活常识规则和单件专利不同于套件专利涵盖范围的辩解思路,力证公证产品的造型与实际产品不符,使得碰瓷式起诉折戟沉沙,代理客户终审获胜,赢回商誉和市场,大受赞赏。(图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图来自互联网)

    

1.18.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