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一年,北京一中院就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的发明专利作出判决,确认友邦公司的“集成吊顶安装方法及结构”符合专利法的规定,既满足“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的要求,也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驳回了广州欧斯宝公司的诉讼请求,维持专利复审委作出的专利有效的审查决定。
至此,围绕集成吊顶核心专利的多宗纠纷再次由法院作出司法判决,友邦公司再度获胜。翔隆专利自该专利的实审、复审、侵权诉讼直至无效诉讼,提供了专业、有力、成功的代理服务,经受了来自方方面面的考验和挑战,书写了完胜不败的战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