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代理友邦股份公司就“双层装饰构件”发明专利申请提出的复审请求,获专利复审委的支持,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审查决定被依法撤销,这是我所第三次代理友邦公司赢得有关“集成吊顶”的复审案。
涉案发明专利在实质审查期间,专利局审查员以缺乏创造性为由作出驳回决定。我所代理友邦公司提出复审请求,从结构、功能、效果等几方面阐述了本申请具有创造性的理由。在专利局仍坚持原驳回决定后,复审委以“判断创造性应客观考虑技术特征的具体含义以及它们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为由,肯定本申请具备创造性,遂撤消了专利局驳回决定。
在该具体技术方案与专利局审查员进行的博弈中,我所的成功代理表明能客观、准确、专业地把握技术方案的实质内容,有能力迎难而上,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