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代理的侵权上诉案获成效

栏目:专利纠纷 发布时间:2014-10-28 浏览量: 677
我所代理奥普公司在“浴室取暖器”专利侵权上诉一案中,有理有据地指出一审判决中存在的问题,经二审法院三次庭审,出具的法律文书确认:被诉侵权企业应当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涉案产品,以及与之外观一致的产品。

      我所代理奥普公司在“浴室取暖器”专利侵权上诉一案中,有理有据地指出一审判决中存在的问题,经二审法院三次庭审,出具的法律文书确认:被诉侵权企业应当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涉案产品,以及与之外观一致的产品。上诉达到了制止仿制侵权、否定一审判决效力的诉讼目的。

    此案涉及侵权比对问题,反映出专利复审委和法院对相似设计方案存在认定尺度上的差异,表明外观设计案呈现多元化的评价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