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一锤定音,我所代理再审获胜

栏目:专利纠纷 发布时间:2014-12-22 浏览量: 502
最高人民法院一锤定音,日前就“新型燃烧头”专利无效行政再审案作出行政裁定:“驳回再审申请人利刚公司的再审申请”,为该件历时三年的专利确权纠纷案彻底划上句号,我所代理专利权人再赢终局。

      最高人民法院一锤定音,日前就“新型燃烧头”专利无效行政再审案作出行政裁定:“驳回再审申请人利刚公司的再审申请”,为该件历时三年的专利确权纠纷案彻底划上句号,我所代理专利权人再赢终局。

      本案涉及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不具备创造性宣告本专利全部无效;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维持复审委的审查决定。我所代理专利权人提出行政上诉,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支持上诉请求,依法改判:撤销一中院的判决和复审委的决定。但利刚公司出于继续制造侵权产品的目的,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欲推翻北京高院二审判决;复审委则称二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我所代理专利权人立兴公司作为再审被申请人积极应诉,有理有据地陈述了专利具有不同于现有技术的两个区别技术特征。最高法院确认该两点区别特征均具有创造性,再审申请及复审委的理由不能成立,遂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此案说明实用新型专利同样可以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和技术含量,翔隆提供的自申请至再审的全程服务值得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