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最高法院代理的再审案胜诉

栏目:专利纠纷 发布时间:2016-03-16 浏览量: 608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作出裁定,我所代理的企业胜诉,再审申请人的再审申请被驳回。此案的“遥控装置”专利侵权案历经6年多,申请人先后向知识产权局、一审、二审法院主张再审被申请人的企业侵犯其专利权,我所代理被诉企业应诉均获胜。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作出裁定,我所代理的企业胜诉,再审申请人的再审申请被驳回。此案的“遥控装置”专利侵权案历经6年多,申请人先后向知识产权局、一审、二审法院主张再审被申请人的企业侵犯其专利权,我所代理被诉企业应诉均获胜。此次再审案涉及如何认定先用权,再审裁定完全采信了我所代理理由:被诉企业是涉案产品生产者,享有先用权,并且未超出原有范围的生产行为不侵犯专利权。

      先用权抗辩成功的案例并不多见,此案经历了8次不同层级法院的严苛审查,均确认先用权成立,得益于我所证据的收集利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