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代理委托人在专利侵权上诉案中胜诉

栏目:专利纠纷 发布时间:2017-03-29 浏览量: 645
浙江省高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为“花箱”发明专利侵权案划上句号,我所代理的安达公司胜诉。

      浙江省高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为“花箱”发明专利侵权案划上句号,我所代理的安达公司胜诉。

      专利权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我所代理委托人应诉,陈述的代理意见为:1.涉案产品没有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2.上诉人在上诉时增加新的权利要求主张保护范围不应准许。这些代理意见均获法院采信。

      翔隆在本案中注重技术特征与发明目的及技术效果的关联性,阐述涉案产品既无拼接功能又无水位调节功能,故不同于专利,清晰明了地陈述获合议庭法院一致首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