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代理专利权人稳操侵权案胜券

栏目:专利纠纷 发布时间:2017-07-05 浏览量: 664
日前法院作出判决,被告欧盾公司应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并销毁库存的侵权产品,赔偿原告新大陆经济损失。我所在公证取证、应对无效、诉讼代理等多个环节为客户提供了周全服务,否定了被告及其律师、专利代理人的全部理由,再执胜券。

      历时近一年的“钢筋捆扎机”系列专利侵权案,日前由法院作出判决,被告欧盾公司应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并销毁库存的侵权产品,赔偿原告新大陆经济损失。本案涉及的产品主要用于捆扎建筑工地的钢筋,并向发达国家出口。被告为了否认侵权,对涉案3件专利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还否认产品系其制造。我所代理专利权人不仅赢得专利无效案,纠正了《专利评价报告》否定权利要求1创造性的错误,而且通过产品中的LOGO与被告网站和其证据中使用的LOGO相同的事实,排除伪证,并证明欧盾公司是侵权产品的制造者,澄清了技术事实和法律事实。

      我所在公证取证、应对无效、诉讼代理等多个环节为客户提供了周全服务,否定了被告及其律师、专利代理人的全部理由,再执胜券。

      (下图为涉案侵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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