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隆再赢发明专利侵权上诉案

栏目:专利纠纷 发布时间:2018-05-15 浏览量: 414
针对侵犯“电子花枕驱动板”2项发明专利提起的专利侵权上诉纠纷案,二审法院日前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我所代理专利权人再赢终审判决。

针对侵犯“电子花枕驱动板”2项发明专利提起的专利侵权上诉纠纷案,二审法院日前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我所代理专利权人再赢终审判决。

      此前,一审法院确认侵权指控成立;专利复审委员会则确认涉案专利权相对于6份无效证据具备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维持其全部有效。

      本案除了技术特征比对外,主要围绕着被诉侵权产品是否具有合法来源;55万元赔偿数额是否合理展开辩论。翔隆律师指出:上诉人提供的销售合同以及发票与被诉侵权产品缺乏对应性;上诉人将外购零部件组装成完整产品,并标注自身商标对外销售的行为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制造、销售行为,其合法来源抗辩理由不能成立。涉案专利为发明专利保护的高科技产品,蕴含的技术价值高,法院酌定的赔偿费恰如其分。这些意见均被二审法院采信。

      本案对如何认定专利法意义上的制造、如何认定合法来源具有借鉴意义。

      (图为涉案专利的专利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