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代理的“输线装置”专利,准确清晰地表达了特有的技术方案,侵权人连续数次对该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先后引用了8份对比文件,但均告败诉,复审委日前再次作出审查决定:维持专利权有效。
我所已在针对本专利的3次无效案中代理专利权人获胜。我所撰写的专利文件质量好,经受住多次无效考验,而无效的经历又促使我所提高撰写质量,使得翔隆客户能得到出众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