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两年,翔隆代理新竹公司再胜“竹材展平方法”发明专利的无效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日前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再次向心存侥幸的侵权企业亮起了禁行红灯。
原告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翔隆团队再次接受权利人委托应诉,在诉讼意见中认为,本案的无效证据与在先无效行政案实质相同,否定专利的主要的理由和观点已经被在先判决否定,原告声称专利权人在关联侵权诉讼中限定了专利范围与事实不符;庭审时进一步指出:在先日本专利中“延展皱纹”的作用是增大竹黄层面积,而本专利通过“以裂治裂”的原理设置“导裂眼”能够阻止裂缝的延伸和连续,两者实质不同。而且,无效证据没有结合的技术启示。法院在判决书中详细分析了专利与无效证据的异同,确认本专利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
涉案“竹材展平”发明专利经历了6次专利无效,专利保卫战的硝烟延续多年,翔隆始终坚定地提供法律支撑,大获全胜的实力深得专利权人信赖。
展平前的竹筒 展平后的竹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