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隆代理企业赢回职务发明专利权

发布时间:2021-10-28 浏览量: 490
公司的职务发明被他人占有后如何处理?离职员工创办的企业申请的专利就归该企业所有吗?

      公司的职务发明被他人占有后如何处理?离职员工创办的企业申请的专利就归该企业所有吗?翔隆日前代理的5件专利权属纠纷案给出了正确答案:执行单位的任务和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在离职1年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原单位的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依法归原工作单位所有。

      专业研制、生产医疗诊断用X射线管的凯龙公司,在市场调研时发现一家成立不久的公司不仅制造与其具有竞争关系的“X射线管”,而且申请了多件关联专利,这些专利的发明人系辞职不久的技术人员和中层管理者,如果专利权不能掌握在自己手上,会在竞争中陷于被动。为此,凯龙公司向翔隆团队寻求帮助。翔隆团队经过调查取证和仔细分析,认为这些专利依法属于凯龙公司的职务发明,辞职员工及其公司无权享有这些专利权,依法向法院提起专利权属纠纷案,诉请确认涉案的专利权均归凯龙公司所有。

      被告企业和辞职者应诉时情绪激动,辩称这些专利不属于原公司的职务发明,翔隆团队的律师指出:涉案专利的发明人系原告前员工,辞职至专利申请日未满1年,他们在原告工作期间的本职工作包括研发新产品且在原告就职前从未接触过X射线管的制造、使用和研发;涉案5件专利与原告的X射线管或其装置密切相关,被告对专利方案缺乏符合常理的技术基础和正当来源,申请并享有这些专利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法院肯定原告的诉请合法有据,主持达成协议,确认专利权均归凯龙公司所有。

      翔隆团队通过法律途径为凯龙公司追回知识产权,使智力成果物归原主。本案说明,企业要维护好自己的职务发明,健全科技成果管理制度,保管好技术人员从事技术研发等本职工作的证据,避免知识产权流失,掌握了专利权就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

      (X射线管及其管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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