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两胜“337调查”案

栏目:业界案例 发布时间:2014-08-21 浏览量: 867
2014年3月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作出终审裁定:就美国专利经营公司(简称TPL公司)提起的针对中国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兴通讯)的涉嫌专利侵权的“337调查”案裁定,中兴通讯不构成侵权。

      2014年3月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作出终审裁定:就美国专利经营公司(简称TPL公司)提起的针对中国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兴通讯)的涉嫌专利侵权的“337调查”案裁定,中兴通讯不构成侵权。至此,这已是中兴通讯在近两个月时间里接连赢得的第2起“337调查”案了。

      2012年7月,此次“337调查”的发起者TPL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以中兴通讯在美国销售的无线电子设备产品的相关芯片侵犯了其1件专利权为由,请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中兴通讯进行“337调查”。TPL公司原为一家从事芯片技术研发的美国公司,近年来逐渐转型成为专利经营公司,其主要收入来源于进行专利许可、专利诉讼获得赔偿等知识产权经营方式。

      2013年9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就此次“337调查”作出初审裁定,认为中兴通讯在美国销售的无线电子设备相关芯片专利不侵权。

      今年年初,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的另一件“337调查”的终审裁定中,已经赢得了美国国际数据公司提起的1起“337调查”。那次,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同样维持了2013年6月作出的初裁结果,不支持国际数据公司对中兴通讯的侵权指控。

      "如今的国际市场可谓是风云变幻,重视专利运营等相关策略,是‘走出去’的必然要求。”中兴通讯知识产权总监沈剑锋介绍,专利的运营在中兴通讯“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专利运营上,与其他企业不同的是,中兴通讯将专利布局与专利运营结合在一起,并取得了显著的效益。中兴通讯在完善欧美市场专利布局的同时,还以战略防御的眼光,积极在新兴国家市场进行专利布局。在开创了中国企业向国外业界巨头进行专利许可先河的同时,在更广泛的范围内通过专利许可、交叉许可等方式,进行专利运营,使中兴通讯在国外企业挑起的一次次专利纠纷风波中化险为夷,也为企业带来了丰厚的回报。2013年,中兴通讯净利润超过12亿元,同比增长142%以上。

      "从中兴通讯的成功之路中不难发现,重视知识产权运营,‘走出去’之路才能走得更加顺畅。”知识产权运营能力是建立在自身强大的知识产权实力基础上的,只有更多的中国企业熟练掌握了专利运营的方法,中国企业才能在国际市场竞争的舞台上“走”得更潇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