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隆成功追究贴牌企业的侵权赔偿责任

栏目:专利纠纷 发布时间:2025-09-23 浏览量: 460
翔隆日前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驳回侵权企业上诉,维持“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一审判决。这场自前期准备至终审判决的专利侵权案历时3年终有定论,遏制了侵权产品的蔓延,维护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翔隆日前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驳回侵权企业上诉,维持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一审判决。这场自前期准备审判决的专利侵权案历时3年终有定论,遏制了侵权产品的蔓延,维护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翔隆团队接受知名上市公司奥普股份委托抄袭360°环形出风取暖器专利的企业提起诉讼。翔隆团队从侵权分析、公证取证确定赔偿费制定了周全的诉讼方案,多家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后承认侵权并支付赔偿费但乾阔公司以销售的产品具有合法来源,无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为由抗辩侵权指控,翔隆有理有据地指出乾阔公司所有抗辩理由均不成立。乾阔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最高法院审理后认为:被诉侵权人在被诉侵权产品上标注的可明确识别其身份的字号、图标等外观信息通常发挥着向社会公众公示产品制造者的作用。侵权产品外包装上印有“乾阔浴霸电商专用”“乾阔智能电器”据此可以认定乾阔公司是侵权产品的制造者非单纯的产品购买翔隆的代理意见和观点,全部获得二审法院采纳

本案的难点在于如何认定专利法意义上的制造者。被告乾阔公司不能基于其与有关厂家的贴牌(委托加工关系对抗具有公示效力的产品信息无论是否产品的物理制造者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制造者。本案体现了翔隆团队在专利诉讼领域沉淀了近30年的专业水平

(下图为奥普公司360°环形取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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