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设计往往会被竞争对手模仿,而专利权能构建阻止竞争对手抄袭模仿的屏障,因此,专利无效纠纷往往成为双方博弈的前奏。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发出审查决定书,维持专利权有效,翔隆团队不负专利权人的委托,精准把握涉案专利与现有设计的关键性差异,使涉案专利继续构成威慑竞争对手的屏障。
涉案专利“保温杯”的杯身为光滑面,杯盖侧面具有锤纹,这种别致的设计一改杯身和杯盖纹理统一呼应的惯常设计思路,形成了与对比设计不同的视觉效果。国家知识产权局审理后支持了翔隆团队的前述观点,认为多份对比设计均采用杯盖和杯身整体相同的表面纹理设计思路,难以得到涉案专利杯身和杯盖采用不同的纹理的组合设计,涉案专利的视觉效果与对比设计的组合相比具有明显区别,请求人提出的无效理由不能成立。
此案说明,即使具体的设计特征是现有的,但将它们重新组合和安排,属于新的设计构思,可以形成新的设计方案,产生新的视觉效果,符合专利法对外观设计“新设计”的定义,翔隆团队在本案中独辟蹊径的申辨思路,使得本案成功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