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隆代理的商标异议获支持

栏目:商标纠纷 发布时间:2023-03-27 浏览量: 429
该决定支持了翔隆提出的异议理由和主张,成功阻却了该被异议商标的核准注册,守住了关键之门。

    翔隆代理委托人对初步审定的一件商标提出异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审理后做出决定:对异议商标不予注册。该决定支持了翔隆提出的异议理由和主张,成功阻却了该被异议商标的核准注册,守住了关键之门。

    涉案商标指定使用在第21类商品中,已通过初步审查并公告。翔隆团队经过检索分析,认为涉案商标与引证商标相冲突,具有“同他人在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等违反《商标法》的情形,遂代理委托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商标异议。商标局审理后认为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视觉上相近,已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易使相关公众混淆误认;同时,该商标的注册使用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产地产生误认,决定对被异议商标不予注册。

    商标是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无形资产),具有指示商品(服务)来源和产地的属性,近似商标并存使用易使公众混淆误认,影响消费者的判断辨识,贬损在先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故商标异议和商标无效是企业争夺品牌市场占有率的重要手段。翔隆代理注册商标和处理商标争议一直赢得好评:“为我们系上了知识产权安全带,真让人放心”。(图片来源于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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