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代理杭州中艺公司起诉安吉风行公司侵犯“吧台椅”专利权一案,日前由杭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风行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权产品,赔偿30万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该判决全额支持了原告中艺的诉讼请求,这得益于我所提供了详实、充分的证据,并在庭审中成功地否定了对方的抗辩理由及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