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隆用专业实力代理专利权人赢得外观侵权案

栏目:专利纠纷 发布时间:2019-04-01 浏览量: 703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一锤定音:侵犯圣奥公司专利权的产品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侵权企业应当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翔隆代理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一、二审均获胜。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一锤定音:侵犯圣奥公司专利权的产品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侵权企业应当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翔隆代理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一、二审均获胜。

      圣奥公司是我国办公家具领域的龙头企业,产品远销89个国家和地区,多年来在申请专利和维权诉讼中一直与翔隆密切合作。本案涉及的专利系圣奥公司创新设计的一款家具支撑腿,其单杆造型借鉴了“芭蕾舞者”的足尖元素,新颖别致、富有美感。翔隆经过分析比对,认为侵权企业制造、销售、许诺销售的家具支撑腿,沿用专利的“芭蕾脚”写意造型,具有与专利同样的组成部分、形状和比例,整体造型与专利实质相同,在使用状态下具有与专利同样的视觉感受,属于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侵权产品,遂代理专利权人提起诉讼。被告则以被诉侵权产品已经做了改动否认侵权。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从整体视觉效果上看,被诉侵权产品存在的细微设计的变化不足以使整体视觉效果产生实质性差异,两者构成近似。

       对于外观设计来说,仿制者做出某些变化是否就能规避侵权?翔隆与对方专利代理人有着明显不同的看法。翔隆根据司法解释并结合以往的诉讼实践,从设计空间、使用时容易观察的部位优于难以观察的部位、区别特征优于通常特征、“整体观察、综合判断”而不应“局部观察、片面判断”在法庭上发表代理意见,获得一二审法院的全面支持,体现出客观精确的专业评价能力。

      (图为专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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