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赢得“蜡烛灯”专利无效案

栏目:复审无效 发布时间:2013-06-14 浏览量: 603
围绕该“蜡烛灯”接连发生的三宗纠纷,我所均一一获胜,反映出我所在专利技术(设计)及法律的把握上均胜人一筹。

      为了否认侵权指控,史福特公司提出宣告迈勒斯公司“蜡烛灯”外观专利无效的请求,先后提供了6份在先灯泡专利文献,试图否定本专利。我所深知本专利是侵权诉讼的基石,认真地代理无效案,指出本专利特有的灯罩由三瓣逐渐收口的圆弧片环接而成,构成特有的设计特征,无论是相对于6份对比文件或这些对比设计的特征组合,均存在明显区别。专利复审委日前作出审查决定,支持了我所的代理意见,维持专利权有效。    

      围绕该“蜡烛灯”接连发生的三宗纠纷,我所均一一获胜,反映出我所在专利技术(设计)及法律的把握上均胜人一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