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隆成功将影响出口业务的专利权全部无效

栏目:复审无效 发布时间:2018-03-28 浏览量: 434
本无效案涉及如何运用“设计特征的组合”主张无效、如何把握“替换启示”、如何把握不同设计特征对整体方案的视觉影响以及与功能性特征的异同,体现了翔隆值得信赖的专业水准。

      专利复审委员会日前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工作灯”专利权全部无效,翔隆代理无效请求人成功扫除影响企业出口业务的“拦路虎”,再传捷报。

      当金嘲公司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和起诉其侵犯专利权的诉状后,十分惆怅和困惑,如果因为侵权而放弃出口业务将面临不小的经济损失。该司根据好友介绍慕名到翔隆寻求帮助。翔隆律师面对涉案产品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且《专利权评价报告》确认专利有效的不利局面,凭着扎实的专业功底检索到对专利权有实质性影响的证据,排除评价报告结论的干扰,以专利与无效证据中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不具有明显区别为由,代理当事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复审委员会支持了翔隆律师的观点,认为使用证据A的提手替换证据B的提手属于将产品的设计特征用另一项相同种类产品的设计特征原样替换,为明显存在组合手法启示的情形,涉案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3 条第2款的规定,遂宣告其全部无效。

      本无效案涉及如何运用“设计特征的组合”主张无效、如何把握“替换启示”、如何把握不同设计特征对整体方案的视觉影响以及与功能性特征的异同,体现了翔隆值得信赖的专业水准。

      (图为专利无效决定书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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