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隆提起的专利无效上诉案获胜,一审错误判决被撤销

栏目:复审无效 发布时间:2020-01-14 浏览量: 419
丰源公司制造、销售的“轮胎”被诉侵犯专利权后,南京市中级法院判决其赔偿100万元。面对困境,丰源公司慕名来到翔隆,寄反败为胜的厚望于翔隆,委托翔隆对侵权案提起上诉并对涉案专利再次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判决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审判决,驳回专利权人的诉讼请求,标志着翔隆再传佳绩,赢得专利无效行政上诉案。

      丰源公司制造、销售的“轮胎”被诉侵犯专利权后,曾委托一家当地的专利事务所对涉案专利先后两次提出无效均失利;其委托一家南京的律师事务所应诉侵权案也败诉,南京市中级法院判决其赔偿100万元。面对困境,丰源公司慕名来到翔隆,寄反败为胜的厚望于翔隆,委托翔隆对侵权案提起上诉并对涉案专利再次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翔隆团队接受委托后,有理有据提出不构成侵权的上诉主张,获得江苏省高级法院支持,高院裁定撤销南京中院的判决、驳回专利权人的起诉。

      翔隆提出的专利无效的主张和理由同样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涉案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然而,专利权人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后,该院审理后认为涉案专利不同于无效证据,判决撤销无效决定。翔隆第一时间代理丰源公司提出上诉,在诉讼各方的激辨中,翔隆提出轮胎设计空间大,涉案轮胎胎纹中的短斜槽贯通或中断,不会产生实质不同的视觉差异,不会使两者成为不同的设计方案。北京高院采纳了翔隆引入的“设计空间”理论,认为“本专利为涉及轮胎的外观设计,其设计空间较大,应当持相对严格的标准。本专利与对比设计属于实质相同的外观设计,原审判决对此认定错误,本院予以纠正”。

      本案因“免充气轮胎”外观设计专利引发的系列专利纠纷历时3年、一波三折。翔隆代理丰源公司在江苏高院收获改判成果后,又在北京高院赢得专利无效上诉案的改判硕果。翔隆团队在其他专利所和律师所代理案件失利的情况下,不负厚望,两度成功翻盘,获得委托人的交口赞誉。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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