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隆在涉外专利诉讼案中再显身手

栏目:经典案例 发布时间:2021-06-29 浏览量: 584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日前针对美国普赖斯托公司诉凯波公司侵害“华夫碗制作机”外观设计专利一案作出判决,确认被诉侵权设计未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驳回普赖斯托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翔隆代理被告出具的不侵权抗辩理由全部获得法院支持。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日前针对美国普赖斯托公司诉凯波公司侵害“华夫碗制作机”外观设计专利一案作出判决,确认被诉侵权设计未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被告的行为不构成侵害原告涉案专利权,驳回普赖斯托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至此,翔隆代理被告出具的不侵权抗辩理由全部获得法院支持。

      原告普赖斯托公司提起本案诉讼之前,对多家制造“华夫碗制作机”的企业提起涉案专利的侵权诉讼,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均支持了原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数十万元,故原告律师对本案信心十足,庭审时志在必得的坚持主张被诉产品与专利构成近似,并以相同法院的在先判决作为佐证。

      翔隆的专利代理师不卑不亢的陈述反驳理由:首先,被告免费赠送产品的行为并不构成销售行为,法院的观点是“被告向原告免费提供被诉侵权产品,双方之间并未就被诉侵权产品订立买卖合同关系并履行,故不足以证明被告销售被诉侵权产品”。其次,涉案产品外部的整体轮廓形状和机盖、把手、机身、底座、显示窗以及内部造型与专利显著不同,并未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法院的观点是“被诉侵权设计与涉案专利在整体形状、上部盖子的具体形状、产品内部凹凸半球的形状均存在差异,上述区别点足以让一般消费者注意涉案专利设计与被诉侵权设计的异同。因此,被诉侵权设计与涉案专利整体视觉效果既不相同也不近似,未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可见,翔隆的诉讼意见与法院的裁判观点高度吻合。
      本案的专利权人为美国公司,原告委托北京的专业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在赢得多件涉案专利的诉讼案后,在本案中终偿失利之果。这就说明“事实胜于雄辩,事实仍需雄辩”,翔隆总能不负厚望。
       (图为专利与涉案的“华夫碗制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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