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良现有技术的专利,要在抄袭仿制者面前竖起坚实的屏障并获得切实有效的法律保护,必须经受住无效考验,翔隆团队和新大陆公司做到了。新大陆公司是“钢筋捆扎机”制造业的领军企业,其“钢筋捆扎机”专利将现有技术的电磁式制动优化为机械式制动,具有动作可靠、节电联动的有益效果。欧盾公司在抄袭新大陆专利产品被诉侵权后,再次向该专利发起挑战。
翔隆接受委托,严谨、细致的分析无效证据和理由,指出5份无效证据均未公开“制动板与驱动板可抵靠相连”的特征;而欧盾声称“惯用手段的置换”并不成立:首先,需要该现有技术中存在可替换的技术手段;其次,该技术手段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而且,该技术手段的置换无须较大的改变便可获得基本相同的技术效果。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了翔隆的代理意见,确认存在上述区别特征后否定该区别特征是惯用手段的置换,作出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审查决定。
翔隆在侵权诉讼和无效纠纷中均为专利权人提供了专业的服务,新大陆公司通过改进现有技术并获得高质量的权利要求,双方的合作再次赢得与竞争对手较量的主动权。
(新大陆的专利钢筋捆扎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