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代理专利权人赢得涉外管辖权异议案

栏目:专利纠纷 发布时间:2011-12-08 浏览量: 348
鉴于本案的特殊性和影响力,二级法院没有采取书面审理的方式作出裁定,而是公开开庭进行审理,使诉讼各方就管辖权的证据和理由充分质证辩论。我所选择的管辖地理由经受住考验,获得支持,乐金公司败诉。

      我所代理专利权人起诉乐金电子(LG)侵犯专利权,乐金公司委托北京的专业律师提出管辖权异议,在一审法院驳回其异议后,向浙江省高级法院上诉,省高院开庭审理后,认为乐金公司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驳回其上诉。    

      这是我所代理的涉外管辖权异议案。鉴于本案的特殊性和影响力,二级法院没有采取书面审理的方式作出裁定,而是公开开庭进行审理,使诉讼各方就管辖权的证据和理由充分质证辩论。我所选择的管辖地理由经受住考验,获得支持,乐金公司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