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10月19日,二十大新闻中心举行第三场记者招待会,透露新时代的10年我国在坚持严格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有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强国建设方面的成效以及下一步举措。
司法保护的范围和力度不断加大。目前知识产权审判范围已经涵盖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的权利保护以及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不一致等相关案件,纠纷的类型越来越多样,2013年以来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73.8万件,平均年增长24.5%。
激励创新创造的能力和效果更加彰显。出台了涉及植物新品种权,商业秘密保护,惩罚性赔偿等司法解释,依法保护发明创造和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服务高水平的科技自立自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犯罪,促进种业自主创新,出台了人民法院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依法审理电商平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案件。不断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促进数字经济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进一步完善专业化审判体系和保护机制。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和北京、上海、广州、海南自由贸易港四个知识产权专门法院,还有各地知识产权专门的法庭的职能作用,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合一改革,适用惩罚性赔偿,显著提高了侵权的代价。同时强化行政执法和司法的衔接机制,提高全链条的保护水平。
司法保护的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依法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履行国际条约义务,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深化交流合作,向世界传递我国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鲜明立场,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选择到中国的法院来解决知识产权的矛盾纠纷。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将推动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则,进一步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实现行政、执法、司法有机衔接,提升全链条保护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