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栏目:业界新闻 发布时间:2022-09-30

近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召开强化知识产权协同工作推进会并签署《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发布首批6个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典型案例。

根据《实施意见》,浙江将通过行政与司法优势联合,从深化知识产权保护数字化改革、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执法司法标准统一等8方面共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聚焦加快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全面强化行刑共治,切实提高保护效能,着力形成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检察机关合力,加快构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有机衔接、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为浙江省“两个先行”提供坚实保障。

在知识产权保护数字化改革方面,充分利用“浙江知识产权在线”数字化系统优势,共享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数据,积极推动知识产权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实现知识产权执法与检察履职数字化对接,同时积极鼓励引导当事人运用“浙江知识产权在线”,化解知识产权矛盾纠纷。

在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要聚焦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关注的商业秘密、地理标志、老字号、亚运会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开展联合挂牌督办,坚决做到重拳出击。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省检察院就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程序、标准和依据等制度衔接,加强沟通协调。浙江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就刑事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证据的固定和保全等问题征求检察机关意见的,或者对办理的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案件或重点领域重要行业的知识产权案件征求检察机关意见的,检察机关应当及时答复。各级检察机关对于案件中涉及的商标使用、相同商标、同一种商品、假冒专利行为等认定问题,可以商请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专业意见,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答复。

      值得一提的是,自2020年党中央、国务院开展对省委、省政府知识产权保护考核以来,浙江省连续两年考核优秀;在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绩效考核中,浙江省连续两年全国第一;浙江省以优异成绩入围国务院首次知识产权工作督查激励。(来源:《检察日报》/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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