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话题关注如何规范专利事务,专利所不正当竞争、造假受处分;申请人“吃霸王餐”(不付代理费却用专利机构制作的文案申请专利)被判承担侵权责任,这些不健康的作法危害专利生态,务必引以为戒、诚信守则。
1、多家专利代理机构因不正当竞争受处分
针对以电话、邮件等方式截取代理业务、骚扰专利申请人的违规行为,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日前对3家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专利代理机构作出处分,他们是:北京汇信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北京慕达星云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
这几家专利代理机构通过可以使没有授权前景的申请获得授权等诱人言辞,主动联系已委托代理机构申请专利的申请人,用电话、邮件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拦截代理业务,既影响了正常的专利审查秩序,也会损害申请人的利益,还会贬损专利代理同行。
由于对授权前景(是否具备创造性)的评估需要对申请文件、审查意见和对比文件进行深入研究,才能做出较为准确的判断,这不仅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更需要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代理工作的延续性,仅仅得知可以从公开途径获取的审查意见就保证授权是极不负责任的。因此,专利申请人应当擦亮眼睛,信赖成立时间长、经验丰富、口碑良好的专利代理机构,避免投机取巧导致“鸡飞蛋打”。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决定给予上述3家机构及其负责人的处分是:
1.给予北京汇信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通报批评处分,给予翟国明通报批评处分;
2.给予北京慕达星云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通报批评处分,给予姜海荣通报批评处分;
3.给予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通报批评处分,给予王加贵通报批评处分。
上述被处分的机构和人员将分别记入诚信档案。同时,提请国家知识产权局惩戒委员会作进一步处理。
(图为处分文件之一)
2、专利代理人伪造诉讼文件受到通报批评处分
专利代理人代理专利诉讼案件,应当提交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的推荐文件,不得弄虚作假。郑州一名专利代理人伪造有关文件在广东法院代理专利诉讼被查,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对其作出通报批评处分:“决定给予郑州知己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通报批评处分,并取消该公司三年内申报诉讼代理人的资格;给予季发军通报批评处分,并取消其执业期间申报诉讼代理人的资格。上述处分分别记入诚信档案,并提请国家知识产权局惩戒委员会作进一步处理”。
专利代理人应当依法依规行事,不能越线,否则将受到得不偿失的处罚。
(图为协会处分文件)
3、不支付代理费“吃霸王餐”的专利申请人被判侵犯著作权
专利申请人私自使用代理机构撰写的专利文书申请专利,且不支付代理费,是侵犯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申请人应当诚实守信,支付专利代理费。否则,“霸王餐”吃下去肚子要痛的!
人民法院的有关民事判决认为:专利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部分素材,撰写《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等,使之成为符合申请专利要求的文书,具有独创性,系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著作权由专利代理机构所有。
众所周知,专利代理机构不负有为申请人免费撰写专利文书的义务,其许可申请人使用其撰写的专利文书的前提是申请人支付代理费用,申请人在不支付代理费用的情况下,私自依据上述专利文件申请专利,其未获许可使用涉案专利文书的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等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