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我所当天参加了多项活动:
1、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两家上市公司之间的侵犯专利权纠纷上诉案,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旁听,“浙江在线”及浙江省法院网直播了庭审实况。我所作为专利权人奥普公司的代理人出庭,成功地反驳了上诉人德力西公司的全部上诉理由。
庭审后,在法庭指导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上诉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撤回上诉及无效宣告请求,专利权人则同意酌情免除部分赔偿费。
2、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新昌制冷部件厂与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的专利侵权案,部分新闻媒体旁听并采访。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赔偿60万元的调解协议,我所代理的专利权人再次成功维权。
3、我所派员积极参加了杭州市知识产权局在西湖文化广场举行的“2011年杭州市知识产权宣传活动”。